1、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指导方针是什么?
《关于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暨2013年培训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要以市场用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技能素质为核心,以实现稳定就业为目标,把握供需、统筹安排,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总体目标是什么?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用3年时间,全省组织2.4万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行能力素质专项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6000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创业培训,培训后3个月内开业成功率达到30%以上,实现1800人创业并带动5400人就业的倍增效应。
3、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2013年的培训计划是怎样安排的?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今年从6月份到年底,要组织三类、8项培训计划,培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1.77万人。其中:能力素质专项培训约1.4万人,实现就业9360人;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当期就业率达70%以上;创业培训1700人,力争500人自主创业,带动1500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4、2013年培训计划具体内容有哪些?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2013年计划开展三类8项培训:
(1)能力素质专项培训其中包括就业能力提高培训、岗前素质提升培训;
(2)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其中包括产业技能人才储备培训、农牧业技能人才培训、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社会管理技能人才培训、生态保护技能人才培训;
(3)自主创业培训。
5、岗前素质提升培训具体内容有哪些?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依托省属高校、省内有资质培训机构、对口援青省市培训机构,对今年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开展2年以内的岗前素质提升培训。全省计划培训3590人,其中中小学教师2438人、公立医院医务人员1152人,2015年完成。要根据新聘人员业务素质的具体实际,以取得岗位所需资格为目的,确定培训内容、学制形式、批次数量。未取得资格的新聘人员,要同教育、卫生部门签订书面协议,经岗前强化培训,限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按协议予以解聘。
6、产业技能人才储备培训具体内容有哪些?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围绕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和十大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结合企业岗位需求,采取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的方式,组织1000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行1—2年的中长期订单定向产业技能人才储备培训。参训后,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证,持证上岗。
7、农牧业技能人才培训具体内容有哪些?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围绕高原现代农牧业、生态畜牧业、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建设,结合农牧业生产流通、经营管理的需求,依托省内高校、资质培训机构、对口援青省市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采取集中分散结合、送出去请进来结合的方式,进行1—3个月的农牧业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100人,11月底前完成。
8、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具体内容有哪些?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围绕十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旅游倍增计划和文化集聚区、物流园区、三网融合建设,依托省内资质培训机构,以客运、物流、导游、民族演艺、民族制品等为主要内容,开展1—3个月的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300人,11月底前完成。
9、社会管理技能人才培训具体内容有哪些?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围绕城市功能完善、撤地(县)建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以社区管理、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内容,采取短期定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多种形式,开展1—3个月的基层社会管理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500人,11月底前完成。
10、生态保护技能人才培训具体内容有哪些?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围绕“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以草原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岗位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开展1—3个月的生态保护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100人,年底前完成。
11、自主创业培训具体内容有哪些?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结合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依托省属高校、省内有资质培训机构、对口援青单位培训机构,针对大中专毕业生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类型、多形式的创业培训。计划培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1700人,年底前完成。培训后力争使500名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创业,带动1500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12、参加培训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对参加专项就业培训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此外,对参加培训的纯农(牧)户和城镇零就业、城乡低保及残疾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除按现行政策给予培训补贴外,按实际培训天数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省内跨州(地、市)参加培训的,给予3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助;到省外参加培训的,给予8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助。
13、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哪些扶持政策?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要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帮扶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工商税务部门、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创业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10万元、总额50万元以内额度给予为期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扩大经营两年以上的,小额担保贷款可扩大到100万元以内。对创办微利项目、个人或合伙初次创业项目(除国家规定不予贴息项目外)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对创业成功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奖励。
14、促进就业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
按照青政〔2010〕13号和青政办〔2011〕91号文件规定,中小微企业每年招收大中专毕业生20人以上的,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新增岗位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吸纳1人,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并享受2年的财政贴息。
15、组织大中专毕业生异地就业的有哪些奖励政策?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机构组织或介绍大中专毕业生转移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转移就业人数,省内以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给予职介补贴。劳务经纪人组织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转移就业人数,省内以每人100元、省外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6、专项培训经费如何落实?
青政办〔2013〕146号文件规定:各州(地、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按不少于省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10%安排州(地、市)、县配套资金,并优先落实培训项目资金。各类培训计划的列支渠道是:岗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所需资金从行业主管部门干部培训资金中列支,农牧业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资金从“阳光工程”培训资金中列支,生态保护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资金从三江源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中列支,其他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