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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或一方确定转业安置动向的规定

来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4-03-03 17:42    编辑: 王易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妇同为军队转业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