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卡丢失,可先拨打(0971)8213983电话挂失或到我局申报科挂失,而后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办理补办手续。IC卡损坏、修改姓名,需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原医疗保险IC卡,办理报废、补办手续。补办新卡的,自办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和缴费发票领取新卡;代领人凭本人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新卡。医疗保险IC卡挂失后,原卡即报废,无法恢复,必须办理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