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一项基本制度,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服务,具有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
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职工之间实行互济,即在同一统筹地区用人单位和所有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为失业人员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