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相应的基本条件。
(3)属于技工学校等学制教育的职业院校。
(4)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度,学校毕业生毕业率达到90%以上,90%以上的毕业生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5)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6)学校建立咨询委员会,指导学校围绕行业企业用工需求,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确定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
(7)学校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至少与5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伙伴关系。
(8)学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收费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