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城乡劳动力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培训需求登记,由就业服务机构按政策组织参加各类短期就业技能培训,也可自主参加省内外职业技术学院等培训机构招录学习或自行选择工种进行短期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并且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力可在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创业培训。在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接受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