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劳动就业 / 职业技能

园区企业可申请新招用人员短期技能培训补贴

来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4-03-03 15:20    编辑: 王易         

  园区企业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用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内组织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短期技能培训的,每培训就业一人可向企业所在地园区管委会申请600元短期技能培训补贴。企业申请培训补贴应填报《园区企业用工万人培训计划补贴资金申报审批表》(一式六份),并提供学员名册(《青海省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登记表》)和学员身份证(外省籍学员要同时附我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劳动合同、参加养老保险的复印件等资料。《资金申报审批表》和《实名制登记表》可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