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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学前教育办学机构管理办法 巡回支教点要“五有一无”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4-02-17 10:05    编辑: 李滨         

  2月1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春季开学在即,省教育厅出台政策要求全省各地要规范学前教育办学机构管理,尤其是巡回支教点要“五有一无”。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地幼儿园尤其是巡回支教点,要按照有胜任工作的志愿者、有基本够用的安全园舍、有适合幼儿的桌椅、有必要的玩教具、有清洁的饮用水和安全且卫生的厕所,无危房等“五有一无”标准,对辖区内各巡回支教点全面复查。对已经达到我省基本办园标准的,按程序成立村级幼儿园。

  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学前教育办学资源得到扩大,资助体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已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园为骨干,公办园为主体,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但是,目前还有部分学前教育办学机构条件较差、教师的保教水平不高、办园行为不规范、“小学化”倾向严重,从而制约着全省学前教育发展。

  另悉,目前我省有147所幼儿园未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地督促在6月底前整改,逐园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重点从改善园舍、设备等办学条件和加强管理入手,确保达到基本办园标准。(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