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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落实节日期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4-02-04 09:14    编辑: 李滨         

  春节期间,格尔木市积极实行价格监管,继续落实好节日期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据悉,格尔木市将天天好超市、阳光超市、百盛大地超市、佳乐超市、昆仑路千金方共六个大型超市内的节日旺销商品(每个超市不少于70种商品)销售价格实施调控,在1月23日零售价的基础上下调10%,限价销售1个月,截至到2月24日。投放政府储备蔬菜500吨。向河东农贸市场投放政府储备的洋芋、洋葱、大白菜、甘蓝、红萝卜、白萝卜500吨,实行限价销售。投放冷冻牛羊肉各30吨。在河东农贸市场和12个平价商店投放冷冻牛羊肉,限定冷冻羊肉零售价23.5元/斤,冷冻牛肉零售价25.5元/斤。加大投放平价粮油。在全市17个政府平价粮油投放网点加大平价粮油供应量,确保不断档、不缺货。

  继续对困难群体进行节日物价补贴。为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在实施元旦节日物价补贴基础上,针对春节继续实施节日物价补贴,为全市重点优抚对象250人、城乡低保对象9210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6人、孤儿40人,合计9546人,一次性发放节日购物卡100元/人。(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