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不断推进民生福祉 全省人社系统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4-02-01 09:30    编辑: 王易         

  2013年,全省人社系统坚持民生为本,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克服困难、扎实努力,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重点工作、重要指标取得新突破。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1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3.3%,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体就业、加快农牧民劳动力转移,制定出台了12个文件和配套措施。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启动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进一步推动玉树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继续开展“金秋采棉”和“枸杞采摘”等劳务输出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就业服务月”、“春风行动”等活动。大力推进创业城市、创业园区建设,加强就业援助工作,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用人政策。

  启动了全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提高筹资标准,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调整提高了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启动社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各项保险待遇水平继续走在西部和全国前列。

  面向藏区、面向基层,制定实施了16项优惠政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更加贴近实际需要。会同省委组织部修订了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办法,完善了录用公务员藏(蒙)语测试制度。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率均达到99%以上,走在全国的前列。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完成了中小学队伍建设、公立医院改革等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联动的企业退休、失业军转干部收入水平正常增长机制,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水平低于企业退休人员的问题。组织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9.2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888人,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43项,有18人被授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