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那么,这一生育新政意味着什么呢?市卫生和计生委副主任罗兴海接受记者采访时结合我市人口结构和生育现状给出了如下解答。
记者:作为计生主管部门是怎么解读国家这一生育新政的呢?
罗兴海:单独“二孩”政策是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础上,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生育新政,是国家为了适应生育持续低于更替水平,人口老龄化加速,劳动力出现短缺,出生性别比例失衡,家庭养老和抵御风险能力下降的形势需要顺势推出的战略决策。
这一新政对海东市来说,“有利于,可承受”。
记者:大家应当怎么去理解“有利于,可承受”这句话?
罗兴海: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海东全市少出生了46万多人,连续十几年生育呈现低水平,在缓解了人口对资源需求压力的同时,也存在人口风险,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形成了新的挑战。单独“二孩”生育新政的出台,可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并且对全市人口增长基数影响不大,增长率仍然可以处在一个可控制范围内。
依据是,海东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达46%,这一块基本不存在享受单独“二孩”政策的问题,过去已经享受了少数民族生育宽限政策。同时,据海东2013年我市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条件的统计数据显示,只有500户左右,其中包括已经领取了独身子女证的家庭。据此,我市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后,人口增长不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产生大的震荡和冲击。
记者:生育新政具体到家庭中有什么积极意义?
罗兴海: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对家庭这一社会基本细胞的健康、稳定、和谐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能很好地平衡家庭成员乃至家族传统亲情结构的同时,对家庭亲情文化和直系称谓的延续也起到传承和保留的作用;也能有效降低家庭血统传承风险。比如,独生子女在社会活动中难免遭到不测,有些超过生育年龄的家庭就会后继无人。
这一积极意义也会波及社会,能够有效调节性别比、民族比失衡现象,为化解人口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将起到平衡作用。
记者:目前老百姓对生育新政有哪些焦点关注?
罗兴海:大概有这么几个问题大家比较关注。一是大家比较关注地方生育新政执行细则的内容,目前这一工作虽然还在加紧修改、完善之中,但是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势在必行,就我市而言,生育两个孩子在各区县、各民族中没有门槛,也不受到生育间隔年限的限制;二是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享受了独生子女费的家庭现在又要享受“二孩”政策,怎么办?很简单,全额退出已享的独生子女费即可生育第二胎;三是已经做了节育手术的人员想生育,怎么办?对此,计生部门将跟进服务,追加设备和器械,提供服务保障和再生育措施,力争确保人人都有权力享受到单独“二孩”政策;四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孕不育情况而无法享受单独“二孩”政策的问题,将加强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搞好这一群体的咨询、筛查、防治、技术、心理等方面的跟进服。
同时,针对单独“二孩”政策,计生工作将做合理化调整,着重在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等不同生理期开展个性化服务,规范推行避孕方法知情权,提供安全生育、避孕服务。在单独“二孩”政策落实上尤其要加大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建设力度,以此确保人口素质。 (海默 严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