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我省加强“两节”市场价格监管 维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12-24 09:29    编辑: 王易         

  “两节”即将来临,省发展改革委围绕民生价格监测监管,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部门加强对粮油、液化气、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以及当地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的市场价格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迅速预警并上报。要积极发挥平价商店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较低价格供应群众基本生活的农副产品。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惜售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以及利用垄断货源、强制代理、商定同盟等手段操纵价格的行为。如遭遇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供应受到较大的影响,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执法检查,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认真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当地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因节日价格上涨受到的影响。

  与此同时,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春运期间交通运输价格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春运期间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继续整治商贸领域价格秩序,净化购物消费环境。在抓好实体门店购物监管的同时,密切关注省内大型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促销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的价格秩序,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价格专项检查。(晓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