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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居民来内地

来源: 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13-12-18 10:02    编辑: 王易         

 

 

行政事项

澳门居民来内地

办理内容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具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或者经内地公安机关批准前往澳门定居尚未取得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表》;

2、与申请人身份相应的证明;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办理程序

澳门居民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向澳门中国旅行社提出申请。

收费标准

10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390港币,3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60港币。

办理期限

12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