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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来源: 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13-12-18 10:02    编辑: 王易         

 

行政事项: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办理内容: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申请条件: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事由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一)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收费标准:
  申请费:50元;退籍证书200元
 办理期限:
(暂无具体规定)
办理单位:
受理国籍退出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