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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学校展评传正能量——市教育局局长管新民答记者问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3-12-11 10:14    编辑: 马秀         

  由西宁晚报联合市教育局开展的“晚报群众满意学校展评”活动自11月26日启动以来,社会关注度之高远远出乎预料,每天都会有许多市民、校长、教师、学生等通过热线电话推荐心目中学校的群众满意亮点,各级各类学校参与群众满意亮点展评的热情也十分高涨,市教育局局长管新民更是每天都关注着“晚报群众满意学校展评”活动的进展情况,思考着、谋划着西宁教育让群众更满意的美好明天……12月10日,管新民就自己对“晚报群众满意学校展评”活动的感受欣然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您对“晚报群众满意学校展评”活动有何评价?

  管新民:西宁晚报发起并联合市教育局开展“晚报群众满意学校展评”活动,体现出晚报作为党报的责任意识、为民情怀和教育情结。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意见,提出“办人民满意学校”的标准,按照国家和人民要求,遵循规律,办好学校;有利于在广大教师中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好教师”活动,把学校的师德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有利于对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进行评估,对人民满意的校长进行评价评选,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明确“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基本途径和工作着力点。可见,“晚报群众满意学校展评”活动,唤起家长的是意识,鞭策教育的是责任,传递社会的是正能量。教育行政部门十分感谢媒体多年来给予教育的关心和帮助。

  记者:您认为“办群众满意学校”有什么现实意义?

  管新民:“办群众满意学校”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是落实“执政为民”和践行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是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的具体体现和内在要求。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就是要以人民的需要出发,按照人民的意愿办好教育、办好学校。

  记者:您认为“办群众满意的学校”需要着力解决哪些问题?

  管新民:“办群众满意学校”就是要办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教育。从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内在本质要求上看:一是教育机会均等问题。让受教育者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这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也是“群众满意学校”的主要特征。这就需要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始终把维护教育公平作为办人民群众满意学校的办学追求;就需要均衡配置师资资源,共享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始终把关注每一名孩子成长作为教育的责任。二是高质量的问题。群众满意的学校必须是高质量的教育。这就要求学校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始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质量的根本标准,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着力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三是不相符问题。具体说就是教育方式、教育内容、教育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教育的某些行为与人民群众的愿望不相符的问题。有好的教师,才会有好的学校。人民群众要求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也要求尽快改变不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教育行为。因此,要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要改变学校对教师的评价,切实改变以分数论英雄的做法,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切实解决师德师风问题、择校问题、课业负担重问题、留守儿童学业与关爱问题、学生心理教育问题,真正做到以百姓之心为民想事、干事,让广大群众看到教育的变化,办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才能顺心意、得掌声。

  记者:您对开展“群众满意学校”展评有何期待?

  管新民:媒体给力,教育要作为。开展“群众满意学校”展评是一个载体,关键是要激发行政的推动力和学校的内动力。我们要多借媒体的力量、群众的智慧,多打组合拳,推动群众满意学校创建活动的开展,让我们这座城市涌现更多、更好的人民群众满意学校。要通过人民满意学校创建和评选活动的开展,让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设施更完善、更安全,让学校的管理更规范、更人文,让学校素质教育推进更有力、更有效,让教师的责任与使命意识更自觉、更坚定。教育承载着对未来的期待和梦想,教育也存在许多历史和现实的问题,只要全市教育工作者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真诚帮助下,迈开步,不停步,砥砺向前,办人民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就一定会硕果累累。 (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