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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私提盐价可举报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3-11-27 09:19    编辑: 李滨         

  西宁市民安先生:盐既然是专供品,为何有卖1.5元的,有卖1.7元的,还有卖2元的?

  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经理刘长明回复:我省现行的食盐批发、零售价格实行的是全省统一批发、零售价格。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格尔木盐业集团公司为我省食盐一级批发企业,其他盐业批发企业为二级批发企业。一级批发企业应当按规定的一级批发价格配送到二级批发企业,二级批发企业按规定的二级批发价格配送到零售企业,零售企业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目前,500克袋装的粉洗碘盐零售价是1.6元;400克袋装精制碘盐的零售价是1.5元;500克袋装粉洗盐(非碘)的零售价是1.6元;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卡盐),500克袋装粉洗碘盐的零售价是2.1元。刘长明说,消费者购买时发现商铺私自提价,可向当地工商和物价部门举报。(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