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县为进一步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发展,近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及时领到了物价上涨联动补贴资金,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
本次物价上涨联动补贴资金发放,从2013年10月开始,到2014年3月为止,城市低保对象以每人每月10元标准执行,合计每人发放60元;农村低保对象以每人每月5元标准执行,合计每人发放30元。其中,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在保人数14529人,发放资金87.1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3157人,共发放资金99.47万元。
截至目前,全县已为4.77万名城乡低保对象一次性发放物价补贴1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