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都6年了,南国花园小区6号楼、7号楼的95户住户的房产证却一直没有着落。他们找到原来房产的开发商要求办理房产证,开发商表示无能为力;他们与现在重新对这两栋楼进行开发的开发商商谈,条件又难以达到双方满意。这些住户们应该怎么办呢?
事件缘由
南国花园小区6号楼、7号楼的95户住户于2007年10月入住,当时合同书上与原开发商明确约定入住后90日内开发商为住户办理房产证。这两栋楼的住户入住时已全额交清房款,但是没想到在办理房产证的事情上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95户住户至今未能拿上房产证。
开发商说法
负责这两栋楼开发的西宁海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说,当时公司进驻建国南路16号进行开发时,建国南路还不存在,在开发过程中政府开始投资修建此路。随后,沿着建国南路我市就开始了房屋拆迁、开发。正因为这些原因,直到2011年他们才将两栋楼的土地证办下来,正准备办理房产证时,越州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在小区内建高层,挡住了这两栋楼的阳光。于是越州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同这些住户们协商将他们这两栋楼一并开发成高层,并和海山房地产公司约定不必再给这些住户办理房产证了。后因双方条件未谈拢,住户们又回过头找到海山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办理房产证。但是海山房地产开发公司觉得他们已经和越州房地产开发公司有约定了,所以不会为这95户住户办理房产证。事情就这样陷入僵局。
青海省律师协会王延辉律师观点
对于南国花园小区6号楼、7号楼的95户住户至今拿不到房产证的情况我们认为:当时南国花园小区6号楼、7号楼的95户住户是与西宁海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西宁海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业主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西宁海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西宁海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以其与越州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有协议来对抗其与业主们的买卖关系。(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