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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10月1日实施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3-09-07 09:32    编辑: 王易         

  9月6日,记者从《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条例》的颁布为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式纳入法治轨道。

  据了解,今年7月25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并将于10月1日实施。如何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提高预防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多年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积累了许多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条例》的制定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法治青海的现实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呼声,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主体作用,通过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共同反对腐败、构筑起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检察机关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