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启动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8-31 10:53    编辑: 李滨         

  记者从国开行青海省分行获悉,从即日起至9月底,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均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介绍,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年1000元至6000元,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学校在校期间为财政贴息,自毕业后当年9月1日开始自己支付利息,自毕业届满两年后的当年12月20日起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还清全部贷款。

  自2008年,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在我省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4.2亿元,实现了青海省内助学贷款全覆盖。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可注册登录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www.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后,携相关资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办理手续。 (汪红梅、花木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