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业主认为,虽然购买的房子已经交付使用,但还未装修入住,物管就说会产生物业费,实为不解。到底在这种情况下,该不该交物业费呢?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海湖新区某家房地产企业7月份有一个小区的5幢住房楼交房,原本住房合同在共同验收后,住户就可以拿到钥匙了。可让大家不解的是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声称,拿了钥匙以后就会产生物业费。杨先生告诉记者:“我买的新房近期刚刚交付,在还未装修入住的情况下,小区物管却说要产生物业费了,让我十分不解。”很多人觉得只有住进房屋了才会产生物业费。 “如不按规定交纳物业费,物业管理人员说就要扣押新房钥匙。”该小区居民严女士告诉记者。严女士觉得自己“很冤”,房子虽然交付了,但她不打算交房以后就入住,凭什么要交物业费?她告诉记者,物管公司声称,物管公司为住户提供公共照明、草地、垃圾清理及消毒灭虫等公共服务,交房以后这些费用都是按户头分摊的,因此严女士必须交费。但严女士认为还没有住进房屋,享受不到这些管理和公共设施,如果要和其他住户交一样的物业费,这未免有点不公平。
就此,记者咨询了西宁市房地产管理处。据该处相关人士解释,根据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采暖费、电梯使用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由业主承担。只要房主收了钥匙,就应该视为房屋交付业主使用,应该交物业费,物业费的构成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并不以房主入住与否作为是否收取物业费的标准。是否入住,这完全是业主自己的选择,不能作为拒交物业费的依据。(王成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