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投身基层、锻炼提高,促进基层服务项目持续发展,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青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生活费等补贴标准。
具体为:一、提高生活费补贴标准。全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青南计划”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月生活费补贴由每人每月1250元提高到1650元。二、提高一次性体检费标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青南计划”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招募时一次性体检费由150元提高到200元。三、提高交通费补贴标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青南计划”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交通费补贴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600元。
其中,生活费由省级财政承担70%、服务地县级财政承担30%;交通费由服务地县级财政承担;一次性体检费由省级财政承担。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继续按原规定执行。从2013年1月起执行。 (辛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