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选择部分有接收高校毕业生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见习单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毕业生为见习单位提供服务。见习期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优先选择安置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每安置1名高校毕业生,同级财政补贴见习单位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