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我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四年来,有效改善了一部分农村贫困群众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也使这项工作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与三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结合起来,与乡村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水、电、路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生活习俗结合起来,注重体现地域风貌、民族特点和时代特征,极大地推进了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进程。
最让我们可喜的是,在青海这样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项目,不仅有效拉动了当地内需,拓展了农牧民的就业渠道,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而且还使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赢得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衷心拥戴,对巩固和维护稳定大局起到了重大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党的各级干部深入农村、深入群众,访贫问苦、调查研究,想方设法落实惠民政策措施,为贫困农户排忧解难,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使农村贫困农户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大大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是一个经济基础差、经济欠发达的省份,更是一个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省份。所以,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还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
机遇与困难并存。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年-2020年)》,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国完成800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任务。按照这一目标任务,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力度,这必将为我省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难得的机遇。
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在新时期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它是党和国家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伟大成果的举措,是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需求。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重视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努力同心进取,一定会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踵事增华,让所有的困难群众都能够享受到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带来的好处。
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多年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始终是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9年,我省启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这项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的推进,让一大批生活困难的庄稼人,有了崭新明亮、结实耐用的新房,他们打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如今,走进青海农村牧区,很多漂亮的新房,都是受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项目建起的。
4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秉承“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精神,应困难群众需求而勇于担当,施政府惠民政策而善于作为,采取多种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工作,出色完成了国家和省上下达的13.36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工程建设总投入70.8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445亿元,省级投资13.381亿元,各级地方政府投资4.413亿元,带动农村群众和社会捐助投资44.631亿元。共计拆除危旧房屋55.2万间849万平方米,新建砖木或砖混结构住房61.7万间1054万平方米。工程涉及全省8个州(地、市)40个县(市、区)292个乡镇3112个从事农业生产的村庄,惠及各类困难群众52.7万多人。
六大显著成效
四年的实践中,民政部门本着“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理念,紧扣“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这个主题,创新创制,有的放矢开展工作。通过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不断地丰富危房改造的内涵,使其最初所具有的通过政府补助、群众自筹的方式,帮助无住房、住危房的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意义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实现了多赢。
——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住房的需求。四年时间里,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使全省13.36万户无住房、住危房的困难群众家庭住上了安全、节能的新房,户均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61.6平方米增加到改造后的76.5平方米,受益家庭分别占到全省农牧区总户数和贫困线以下人口户数的17.7%和28.09%,实现了从无房到有房、从危房到安居、从狭小到宽敞的转变。
——有效地诠释了“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全省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低、财政收入少的情况下,各级政府筹措了17亿元多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着力解决民生的决心,秉承了一贯坚持的“小财政、大民生”的发展理念,全力推动了“四个发展”的贯彻落实。
——有效地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做人尊严,增强了生活自信心,激发了生产创业热情,促使许多困难家庭自觉地把建房所承担的资金借贷压力转化为勤劳致富、追求幸福生活的动力,一大批“筑巢”后的困难家庭,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过上了幸福生活。
——有效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在四年的工程建设中,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扶贫搬迁、因灾导致异地新建、库区移民安置、“城中村”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集中性建设项目756个。投入1.6万户建设项目和3.11亿元资金参与493个“百村示范”、“百企联百村”工程和“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有效地拉动了农村建筑市场消费的增长。四年来,按照“群众主体、政府推动”的基本原则,采取国家补助一部分、地方政府配套一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的多渠道方式推动工程建设。在中央及各级政府投入26.239亿元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带动农村困难群众用于建房的直接投资达到了44.631亿元,1:1.7的拉动比值成为农村消费市场新的增长点。
——有效地拉近了干群之间、邻里之间的关系,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一方面注重将工作重心下移,领导干部带头经常性的深入基层,走村串户,体察民情,掌握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另一方面,激发了群众的建房热情,邻里之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自觉形成了互帮互助的关系,营造了一种社会和谐的氛围。
五大奋进目标
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将完成50万户农村住房建设任务。而我省是一个经济基础差、总量小、生产力水平低的省份,农村更是一个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农业生产品种单一、农民增收渠道窄、贫困人口多,程度深的省份,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还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据统计,截止2012年底全省农村尚有近7.11万户困难家庭和10.75万户其他贫困家庭居住在危房当中,总量为17.86万户。
针对此,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我省危房改造的重点是——
(一)按照“循序渐进”的思路,切实把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质,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坚持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体现社会公平、提高幸福指数为目标,在积极配合开展农村住房建设的同时,把建设项目的重点投放到贫困山区、脑山地区,确保这部分地区困难群众所住危房得到及时改造,力争在“十二五”末基本解决我省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危房问题。
(二)充分体现“三最”原则,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范围。坚持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保障最基本”的要求,在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上,牢牢锁定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四类”家庭,不随意扩大实施范围。
(三)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帮扶措施“攻坚克难”。随着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各地在实践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因家庭经济窘迫无力自筹建房资金的特困户。这部分群众不仅曾无奈地放弃过危改机会,长期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而且也成为阻碍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的“瓶颈”。对此,将从今年起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特困户的危房改造帮扶力度。在政策层面上,引导各地按照“多补一点、少建一点、帮扶一点”的思路,在执行户均补助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同时根据家庭人口实际状况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防止叠加群众负担。在帮扶措施上,注重和强调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建立对口帮扶机制,进一步通过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党员干部包户、邻里帮工、农户投工投劳等举措,有效帮助其完成危房改造。
(四)探索牧区危房改造模式,逐步将农村危房改造向青南地区延伸。在目前已经取得牧区五保户集中建房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因无力自筹建房资金而被搁置的家庭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牧区危房改造模式,选择部分县将农村危房改造向牧业生产地区延伸,实行游牧民定居工程与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两项住房项目整合、捆绑,确保让困难群众家庭在政府的帮助下与其他家庭一起实现定居。
(五)建立农村住房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认真总结我省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以来的做法和经验,在基本完成现阶段全省农村困难群众所住危房改造的基础上,结合已经建立起来困难群体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制度,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体衣、食、住、医等得到有效保障,使之充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七项成功经验
四年来,全省危房改造工程在具体实施和大力推进中,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创新工作,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并在传承与变革的辩证统一中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和新办法,成为这项民心工程能够处处开花结果的不竭动力。通过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做到了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并积累了许多有益的宝贵经验,主要是——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是做好工程建设的根本保证。省委、省政府连续四年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十大工程之一,组织建立高层议事协调领导机构,并与州(地)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将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体制,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是做好工程建设的首要前提。建立起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树立全局意识,充分依靠政府的领导,协调财政、建设、发改等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有效地推动了工程建设。
(三)重心下移、牢固基层是做好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坚持将工作重心下移,帮助村“两委”建立良好的民主评议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格遵循“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和“三议一表决”的工作程序,准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和补助标准,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规划先行、科学布局是做好工程建设的至关条件。根据各地实际,按照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把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紧密衔接,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结合,与乡村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水、电、路整治相结合,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生活习俗相结合,确保危房改造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五)筹措资金、保障投入是做好工程建设的重要支撑。四年来,省财政在国家的支持下,拿出13.381亿元专项用于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各级地方政府也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落实配套资金4.413亿元,资金及时到位,支撑着这一庞大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注重监管、严把质量是做好工程建设的核心。从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入手,协调建设、地震等部门建立起联合检查制度,使工程建设在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有人过问,有人监管。同时,注重对危改户自身建筑质量的教育和宣传,增强质量意识,切实保证困难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七)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是做好工程建设的内在动力。把危房改造与困难群众实际相结合、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探索出了一些适合我省实际,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时代风貌的危房改造新模式,推进了农村危房改造向更深层次发展。
八大科学举措
在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中,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本着把好事做好和让好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原则,科学审时度势、科学判断形势,对面临的形势、困难、机遇进行具体分析,未雨绸缪,趋利避害,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有效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又好又快向前推进。做到“八个坚持”——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困难、保障最基本”的原则,把改造重点确定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困难群众家庭。四年来,使全省5.3万户低保家庭、1.55万户残疾家庭、0.26万户优抚对象家庭和5.82万户其他贫困家庭住上了安全、节能的新房,使0.43万户农牧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通过采取集中建房的形式,实现了集中供养,集中供养水平从之前的8%提高至19%。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使工程建设始终处于新农村建设新编村级规划的引领之下,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扶贫搬迁、因灾倒房异地新建、库区移民安置、“城中村”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集中性建设。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引导农牧民群众结合民族习俗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方特点、时代风貌的河湟民居建设。主动跟进农牧区其他住房项目建设,努力实现既见新房,又见新村,创造新生活的目标。
三是坚持“政府推动、群众主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以国家补助一部分、地方政府配套一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的方法多渠道推动工程建设,注重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采取统购统配、邻里帮工、投工投劳的形式,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建房负担,充分体现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政策实质。政府投入与社会的拉动比值达到1:7以上。
四是坚持“区别对象、分类施补”,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各地在实践工作中坚持从改造家庭的实际情况入手,采取“拉开档次、分档定级、不搞一刀切”的做法,针对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有效地保障了很大一部分无力自筹建房资金的特困群众的安居问题,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五是坚持“规范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始终将“三级审核、三榜公示”贯穿于危房改造对象审定过程之中,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基层,严格履行农户申请、村社推荐、群众评议、乡镇复核、县级审定的工作程序,做到改造计划公开、改造对象家庭情况公开、补助标准公开。
六是坚持“质量第一、规范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质量监管。在政策层面上对新建房屋结构质量、标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实践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建设等业务部门的协作与沟通,普遍建立起“联巡、联检、联查”制度。加大社会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力度,面向社会从专业从事土木工程建筑监理技术的部门(企业)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骨干参与到工程建设中,强化施工管理、建筑质量等工程建设方面的督查、指导和服务。针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对象审定、建房协议、质量检查、影像图片、工程验收等相关资料,建立“一户一档”的纸质档案制度,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要求的规范管理。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农村危房改造国家、省、州(地)、县的四级网络化管理。
七是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确保资金安全。建立省、州、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专户,将上级补助和本级配套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发放一律采取“一卡通”的社会化发放形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户,保证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八是坚持“节能环保、绿色发展”,将安全、节能、环保、适用放在突出位置。在实践中,各地因地制宜,在普遍推广和应用节能热炕、太阳能暖廊等节能技术的基础上,一些地区还将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和新型墙体材料引入工程建设中,有力地推进了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的绿色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四年来在我省实施的危房改造家庭中,有近10.7万户家庭运用了不同形式的节能技术,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数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