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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业带动就业 西宁市出台自主创业补贴新政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3-05-28 09:16    编辑: 王易         

  ●房租补贴:西宁市四区每年5000元三县每年3000元●创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一次性可获2000元●创业奖励:符合条件人员一次性可获5000元

  5月27日,记者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和扶持各类人员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西宁市将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给予创业补贴和创业奖励。

  据悉,创业者可享受房租补贴、创业补贴和创业奖励。各项创业补贴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三年。房租补贴:西宁市四区每年5000元三县每年3000元

  申请范围: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企业进驻创业孵化园区的,经认定首次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主体房租补贴标准、期限:个体工商户每年给予15平方米的房租补贴,不足15平方米的按据实房租补贴,最高房租补贴标准为西宁市四区每年5000元,三县每年3000元。个体工商户享受三年的房租补贴;注册企业给予办公和生产用房二分之一的租金补贴,商贸、服务业最高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1万元,生产型企业最高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5万元,注册的企业可享受两年的房租补贴。

  创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一次性可获2000元

  申请范围: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在西宁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后(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可申领创业补贴。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补贴。另外,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每人每月可获3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两年。创业奖励:符合条件人员一次性可获5000元

  申请奖励资金人员范围:凡2013年1月1日起,参加西宁市创业培训的学员,经培训合格后成功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享受创业奖励资金。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 (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