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便民问答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减缴或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来源: 省地税局    发布时间: 2013-05-27 15:51    编辑: 王易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减缴或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答:

  (一)法院已受理并进入法定程序申请破产的企业;

  (二)在职职工实发人均工资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亏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