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居民住房 / 保障性住房

西宁市首批500套公租房将配租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3-05-26 09:38    编辑: 王易         

  ●500套公租房为政府回购●市民如何申请公租房●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家庭优先

  本报讯(记者啸宇)根据一批公租房已建成达到入住条件的情况,按照我市即将出台的公租房管理办法,市房产管理部门近日提出了公租房配租试点方案,将对瑞景河畔住宅小区约500套公租房首批进行公开配租。

  ●500套公租房为政府回购:目前,我市已开工建设公租房23100套,其中市本级集中建设10466套(不含四区及学生公寓),个别项目目前已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根据方案,此次配租试点项目主要放在瑞景河畔住宅小区公租房。该项目位于城北区宁大路293号,共计500套,通过政府回购的方式转为公租房。目前项目有4栋楼,共计288套已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其余212套近期也将进行竣工验收。

  ●市民如何申请公租房:配租的公租房主要用于我市重大项目拆迁安置过渡用房,部分公租房可面向社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家庭进行配租。申请公租房程序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公租房申请表,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房产证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规定、已经租住和购买保障房的人员等不得申请公租房。

  ●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家庭优先:公租房配租试点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家庭优先的原则,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后进入轮候库排队轮候。申请取得租赁房屋资格后,按照四区开具的入住通知单与市公租房发展运营管理公司签订《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