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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3-05-23 09:23    编辑: 马燕燕         

  自2010年开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起,截至目前,西宁市共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100套。《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起到指导性作用。

  《办法》规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在西宁市工作满一年以上(以劳动合同为准)有租金支付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和在西宁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等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准入制度,应当符合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或租金支付能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家庭在就业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在西宁无住房的,未租住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以及西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房产证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