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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同仁县娘洛村用村规民约建设美丽乡村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3-05-06 15:38    编辑: 王易         

  图为村干部到村民家中征求《村规民约》制定意见与建议。

  “有了‘村规民约’后,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变得越来越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步伐也加快了!”黄南州同仁县娘洛村村民俄杰才让如是说。

  据了解,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扎实推进,农牧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要求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为此,娘洛村制定了14条“村规民约”,内容涉及耕地保护、农村建房、计划生育、教育卫生、尊老爱幼、爱护公物、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

  村干部告诉记者,“村规民约”如何落实?早期主要靠“罚”,但后期要靠村民的自觉。例如,严禁私自乱占田间道路、违规私建乱建宅基地;农民建房严禁石料乱堆乱放……先是采取教育手段,要求违反规定的村民整改,如果再犯,则强制要求其对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赔偿,也就是“罚款”。想到要制定“村规民约”,村里将“村规民约”在宣传栏上公示,挨家挨户发放一本册子,由村民代表到每家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地解释,并征求意见。很快,“村规民约”得到了全体村民的拥护,很多村民觉得,“村规民约”对提升村民素质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而村民代表扎西东周则认为,正是因为村里“大事小事”都有村民代表参与,做到民主公开,村干部根据“村规民约”进行管理时,才能“理直气壮”,“村规民约”如春风化雨般融为村民素养的一部分。(作者:王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