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我省财政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每个社会成员分享到改革和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果,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4月初发布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近三年来,我省大幅度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水平,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全覆盖医疗保障制度;各地相继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做到应保尽保,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后顾之忧。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社会保障支出1967.16元,比2009年增长50.2%。其中,人均个人交纳的养老基金827.14元,增长69.1%;人均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801.97元,增长30.0%;人均个人交纳的医疗保险基金287.26元,增长78.5%;人均交纳的失业基金为44.20元,增长22.2%。 (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