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每年增8000万保果洛民生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3-05-06 15:32    编辑: 王易         

  为推进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今年起到“十二五”末,我省在给予果洛州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每年再新增资金8000万元,重点用于改善和保障果洛民生,全面支持果洛经济发展。

  据了解,此项补助资金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下达,资金具体安排由州财政统筹使用,州对县每年的补助不得低于资金总量的70%,并加大对重点县、偏远困难县的倾斜支持。而这些资金将重点用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民生项目配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用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配套,提高发展支撑能力;重点支持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生态保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等。省财政明确要求,补助资金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及车辆购置、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支出。 (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