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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今年继续提高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4-02 09:21    编辑: 马燕燕         

  按照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我省今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70元,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参保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水平。

  记者4月1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此次提标财政补助增加60元,19-59岁城乡参保居民个人缴费增加10元,其它年龄段参保人员缴费不增加。提标后,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将达到20亿元,比上年增长17.6%,其中财政补助1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全年需新增补助2.79亿元由省财政补助2.52亿元,补助比例达到90.3%。

  为支持做好调标工作,省财政近日将尽快把资金拨付各地,以确保相关补助政策落实。(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