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在我省建立农牧区住房建设协调机制,以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全省农牧区住房建设组织领导工作。
根据协调机制,在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开发局等6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办公室,在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农牧区住房建设中职责的同时,对凡是列入联合办公室会审的项目和需要协调的政策,通过召开联合办公会议共同研究确定。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单位,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类涉农项目的安排和衔接,共同推进全省农牧区住房建设工作。(张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