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活动的评选对象为认真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创新意识强,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在全县从事农林牧业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活动及投身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或组织销售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或在推动某一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群众。评选采取组织和个人推荐、评审机构审核、考察、集中公示、公众评议、群众公开投票和评审机构评审,最后确定10名“农村致富带头人”,由县委、县政府在“五一”劳动节前命名表彰。(辛元戎、贺生胜、保广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