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省要完善低保对象认定的财产条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
我省将重点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孤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全面督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近几年出台的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和高龄补贴发放政策落实情况。完善救灾捐赠导向机制,建立救灾捐赠的需求发布等相关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查处制度。同时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贪污、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张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