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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启动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3-08 09:05    编辑: 李滨         

  从即日起,我省全面启动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全省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全省405所乡镇卫生院,计划到2015年,使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的目标。这是记者3月4日从省卫生厅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省卫生厅下发的《全省2013—2015年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实施方案》要求,3年为一个帮扶周期,帮扶单位由以往的医疗机构扩大到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监督所。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系统、部队、民营医院重点帮扶全省94所中心卫生院,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帮扶本地区一般乡镇卫生院。在帮扶内容上,由以往的医疗服务帮扶拓展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岗位培训、工作指导等全方位的帮扶。在帮扶方式上,主要包括驻点帮扶、巡回指导、联点帮扶三种方式。驻点帮扶要求医疗机构采取联片包干、定期轮换的形式,组建帮扶团队进驻受援卫生院开展服务,每年3批,每批不少于3人,帮扶时间4个月;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站)、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其中州级机构每年下乡指导不少于3次,县级每年不少于4次;承担帮扶任务的省垣医疗卫生机构和州(地、市)、县(区、行委)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2所偏远、困难的受援卫生院作为帮扶联点,每年必须深入联点卫生院指导工作,帮助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省卫生厅将对口帮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对口帮扶评估细则,建立督导检查和评估制度,按照一年一预评,两年回头看,三年一总评的方式对帮扶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帮扶取得实效。(李欣、谢永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