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将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全省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都将接受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勘察设计质量、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以及工程质量通病防范治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据悉,3月中旬至4月下旬,为自查整改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所有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自查自纠。4月下旬至6月下旬为执法督察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部分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查处。(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