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物价上涨给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西宁市市采取多项举措,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发放城市特困人员阶段性生活补贴
在去年发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由市财政承担为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病人,孤儿发放阶段性临时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为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全市共为3200人发放153万元,所有资金已于12月底前发放到位。
●发放春节一次性补贴
根据省政府的安排,今年继续为我市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补贴,发放的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每人200元,重点优抚对象每人360元,全市预计为16.7万名困难群众发放4100万元。
●一次性发放1-2月城市低保金
及时下拨上半年城乡低保资金1518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9817万元,农村低保金5367万元),并要求各区县于元月底前将1-2月的城市低保金2851.58万元及2013年上半年的农村低保金6498.7万元发放到位,兑现到人。
●冬季取暖救助工作
按照四区“三无对象”每户800元,一般家庭每户550元;三县“三无对象”每户600元,一般家庭每户350元的标准为全市31448户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取暖救助资金1459万元,确保城市低保对象温暖过节。
●发放水电补贴工作
为消除水电价格上调给城乡低保对象家庭造成的影响,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月每户减免10度电(约为3.9元),全年为6.6万户减免308.8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每户每月发放2.4元的水费补贴,全年为1.7万户发放水费补贴48.8万元。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对于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低保边缘人,按照500-30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以确保他们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2012年12月至今已救助715人,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05.6万元,人均救助1477元。
●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
采取多种形式慰问贫困优抚对象、受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给他们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全市预计慰问困难群众1900户,发放慰问款物100余万元。(作者: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