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互助县为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3-01-18 09:42    编辑: 李滨         
  2012年,为了让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互助土族自治县执行高龄补贴发放政策,共配套336.118万元,为12635名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领补贴480.17万元。

  据统计,互助县共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1995名,2012年分80-89岁、90-99岁、百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分别按每人每年补贴480元、720元、12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97.1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9.14万元,占30%;县级配套67.99万元,占70%。同时,互助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扩大高领补贴发放范围的政策规定,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县共登记70-79岁老人10640名,并按每人每年36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383.0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14.912万元,占30%;县级配套268.128万元,占70%。(谢彩英、刘世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