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住院20多天的杨国俊准备出院回家了,老伴王启忠正忙着收拾东西。“住了那么多天,还没给医院交一分钱,现在住院真是方便多了。”他们可以在青海省中医院“先看病后付钱”。
2012年9月1日起,我省在省、州(地、市)、县(市、行委)公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凡参加省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医疗协议的工伤病人;“三无”病人(无姓名和居住地等身份证明、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费用的病人);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紧急救治的患者以及医疗机构认可的其他人员,均在“先住院后结算”的服务范围之内。
11月28日,杨国俊在晨练时摔伤了腿,王启忠赶紧将老伴送到省中医院。由于出门慌忙,身上只带了两百多元钱。在医院挂号处,焦急的王启忠不知所措,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先住院、后结算。听到这个消息后,王启忠连说了三个“好”。
记者了解到,原来病人住院,所有的钱都是要病人先交上,等出院的时候再把报销的那部分退给病人。有了这项新措施后,病人只需在出院结算时,向医院支付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即可。不仅减轻了病人的压力,也减少了办手续的麻烦,病人和医院都得到了方便。
“来了之后,很快就办理了入院手续。”王启忠说,“刚开始他们说可以先住院,出院时再给钱,我还有点不相信。”现在,他却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新措施带来的实惠。
“以前住院,医院先让你交‘门槛’费。住院不到几天,就有人拿着单子催你缴费。我们就得银行医院一趟趟地来回跑,我岁数大了,整天跑真是受不了啊。”想到以前住院的麻烦事,王启忠眉头皱在一起,但现在他不用担心这些烦心事了,“住院期间不用交任何钱,医生护士也不会来催。” (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