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我省把中小学校安工程作为改善民生重点工程之一。2010年,省政府确定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暨布局调整投资规模为76亿元。2012年省政府决定在省级补助资金35亿元的基础上,再次安排校安工程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用于解决各地校安工程D级危房改造和C级危房加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全省严格实行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进度定期报告和月通报制度,完善县级经常自查、州(地、市)级不定期巡查和省级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与此同时,构建了省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教育厅厅领导和相关处室三方联合督查机制。省级督查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抽查州(地、市)所辖二分之一县(市、区、行委),每年两次抽查覆盖所有县(市、区、行委),并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明确督查内容。各地对每个建设项目都进行严格验收和安全综合性评估,做到验收程序规范,手续健全,资料齐全,质量和安全双达标,确保竣工项目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符合综合防灾要求。所有项目学校都按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统一标明“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字样,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