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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十一年间卫生总费用发生结构性变化 群众得实惠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1-12 09:17    编辑: 王易         

  从2000年至2011年,我省卫生总费用从11亿元增加到了109.27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3.21%,快于全省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卫生总费用占我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4.17%增长到2011年的6.54%,占GDP的比重超过5%,已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监测和评价标准;我省人均卫生总费用从2000年的215.8元增长到了2011年的1923.12元,是2000年的8.91倍,较2011年全国1801.22元的人均水平高121.9元。十一年间,我省卫生总费用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人民群众获得了更多的实惠。在1月9日省卫生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厅的有关负责人发布了上述最新测算数据。

  据悉,以上数据依据卫生部卫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制定的卫生总费用来源法和机构法两种测算模板。全省卫生总费用筹资构成分为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和居民现金个人卫生支出三部分。2000年全省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支出为2.97亿元,占总费用的27%,2011年政府卫生支出47.69亿元,占总费用的43.64%,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年均增长4.46%,同时政府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00年的4.35%上升到了2011年的4.93%;社会卫生支出由2000年的1.43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13%)增长到2011年的31.28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28.63%),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年均增长7.44%;2011年我省居民现金个人卫生支出30.30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27.73%,低于全国同期水平7.15个百分点,与2000年相比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年均下降6.78%。

  十一年间,我省卫生总费用增长速度快。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把卫生事业纳入到重要的民生领域来发展,卫生总费用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达到了国家提出的现阶段卫生总费用占GDP 5%的目标。卫生总费用结构更加合理。随着我省“小财政、大民生”理念的确立,以及近三年医改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政府卫生投入逐年增加,我省卫生筹资逐步从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为主转向以公共筹资政府主导为主。社会卫生支出比重开始加大。我省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了多元办医,全省社会卫生支出占比开始加大,2011年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28.63%,较2010年增长了1.5个百分点。(作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