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文件精神,1月8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主动做好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工作,并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大排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孤儿等困境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深刻吸取河南兰考“1·4”火灾事故教训,引以为戒,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杜绝此类事故在我省发生。各州(地、市)、县(市、区、行委)要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和指定专人负责,即日起对本辖区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做到广泛动员、全面排查、依法治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对具备养育条件、本人又坚持养育孤儿的,民政部门要及时与其签订合办协议,明确责权,纳入民政部门监管;对于已签订合办协议,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个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于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羽臻、沈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