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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门诊办理流程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3-01-05 08:34    编辑: 马燕燕         

  一、特殊慢性病的病种范围(29种)

  糖尿病、高血压Ⅲ期、肺心病、冠心病、慢性胰腺炎、脑性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失代偿性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癫痫、帕金森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乙型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宫颈炎、耐药性结核病、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盆腔炎、慢性肾炎、中风后遗症、慢性胆囊炎、通风、重型精神病、血友病、癌症、尿毒症血液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

  二、特殊慢性病门诊的申请审批流程

  凡患以上29种特殊慢性病的参保缴费居民(含已缴费大中专院校学生)可申请办理特殊慢性病门诊。

  参保缴费居民持身份证、居民医保IC卡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领取《西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种慢性病门诊审批表》,并附医院出院证、出院小结或病案首页、疾病相关资料(检验、检查等各种报告单),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每周一、三到市、县社保局进行复审。(作者:金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