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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人员政审程序

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 2014-08-22 17:27    编辑: 马秀         

 

  一、 受理范围

  1、 西宁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出国人员;

  2、 西宁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

  二、申报材料

  1、因公出国的政府批件(原件1份);

  2、出国审查批件一式6份;

  3、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6份;

  4、出国人员简历表1份;

  5、本人档案;

  6、无档案的流动人员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所在辖区的鉴定材料。 

  三、办理程序

  1、西宁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经西宁市人事局领导审查签字后,并到局办公室盖公章;

  2、政审结束后,将办理情况告知本人或单位;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