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范围
1、 西宁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出国人员;
2、 西宁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
二、申报材料
1、因公出国的政府批件(原件1份);
2、出国审查批件一式6份;
3、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6份;
4、出国人员简历表1份;
5、本人档案;
6、无档案的流动人员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所在辖区的鉴定材料。
三、办理程序
1、西宁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经西宁市人事局领导审查签字后,并到局办公室盖公章;
2、政审结束后,将办理情况告知本人或单位;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