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用户申请——办理申请手续——勘测设计——审批施工
工作质量:
热情接待,说明申请手续的有关规定,对不能受理者解释说明。——核算准确,收费手续简化、及时、迅速。——按报装受理规定,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设计任务。——及时审批,按时报装、验收、收费移交、保证用户及时用水。
用户申请报装受理规定:
凡接用自来水或要求增加用水量的市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用户,首先到市自来水公司经营公司报装科办理申请手续,并向公司提供近、远期用水计划及有关资料图纸,私人用户需带户口本。
用户排管经过城市规划道路时,由用户报请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办理破路手续,取得许可证后,由供水受理处统一安排施工。
凡用户自行投资安装的供水管道应报公司统一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后总水表以外的供水管道(含总水表)其产权无偿移交公司,由公司负责受理维修;总水表(含水表井)供水管道其产权属用户,由用户自行受理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公司供水受理处批准和办理手续,一律不准在自来水管道上破口接管,违者按偷水行为严肃处理。
用户水表以内的用水装置,竣工后必须冲洗、消毒、试压、经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接表用水。
用户不得私自转让用水权。
用户水表井以外的一切给水设施,不得私自开启和拆除,如发现漏水应及时通知供水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