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了10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典型案(事)例。
发布会上,省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布三项重要文件:《青海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规则》《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林草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指引》。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文胜介绍,2022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巡回检察120次,发现线索121条,立案办理案件134件,累计推动解决涉及流域性、系统性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89件。同时,创新了定期专项巡、机动靶向巡、融合延伸巡三种巡回方式,开展青海湖裸鲤保护、祁连山矿山修复等专项巡回检察11次,督促修复草地11.5万亩,追缴损害赔偿费用582.79万元。
会上还公布了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诉鲁某某等5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部矿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黑独山自然景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8起典型案例和甘青两省首轮沿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跨区域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创新实践等两起典型事例。
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发布会现场,各受邀单位代表为高校“江源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颁发聘书。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