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个月青海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2%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1 10:12    编辑:孔令磊         

  11月30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1月至10月,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2%,细颗粒物(PM_2.5)平均浓度为18.4微克/立方米。

  我省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紧盯重点领域,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治理措施,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我省以PM_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狠抓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各项举措落实,助推空气质量稳固改善。截至10月底,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44台537.39蒸吨,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205台1552蒸吨,淘汰高排放老旧车11578辆。同时,实施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建设。

  在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中,全面完成重点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和水质改善,持续开展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3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黄河干流、长江、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平均水质为Ⅲ类。因地制宜加强农田退水污染防控,对112家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通过建立完善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和督察问题整改推进机制、健全生态环保督察监管体系等,强力督促推动督察问题整改。目前,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2021年黄河流域警示片反映问题已完成整改,2022年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进度达92%,省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66.7%。

  此外,我省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稽查、交叉执法、监督帮扶和突击检查等,零容忍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企业7695家,查处违法企业198家,行政处罚185起,罚款2874.56万元,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0件,行政拘留14人,查办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5件,免罚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