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发挥文化软实力 培养非遗传承人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8 11:29    编辑:孔令磊         

  近年来,海北藏族自治州发挥文化软实力作用,促进非遗传承工作有效开展。

  海北州出台《海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海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办法》,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工作。海北州每年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传承人每人分别发放20000元、8000元补助,为每个州级项目和传承人分别发放10000元、5000元补助资金,4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县级项目传承人给予一定补助,建立良好的非遗传承保护机制。

  海北州共有126项非遗项目被列入非遗名录,其中门源回族宴席曲、华热藏族服饰,祁连阿柔逗曲等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嘉福苍手工皮艺等36项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青稞秸秆画制作技艺等40项被列入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6项。

  海北州积极走访培养传承人,壮大传承人队伍,共培养各级传承人143名,其中国家级传承人2名,省级传承人15名,州级传承人47人,县级传承人79名。海北州每年组织各级传承人培训达100余期,培训人数2000余人次。

  为让非遗传承人更好地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发挥支撑作用,截至目前,海北州建成省级青绣工坊10家,州级青绣工坊2家,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2家,省级传习所2家,州级民族文化传统技艺传承点3个。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海北州建成传承阵地,壮大传承队伍,改善传承条件,为传习工作的有序开展夯实基础。

  同时,海北州出版《海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海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集》等资料近200册。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每年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景区”等非遗展示展演活动500余场次,实现了保护项目的“活态”传承,特别是将传统手工技艺与文化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了特色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不仅传承弘扬了民族文化、增强了文化自信,还拓宽了就业渠道、增加了群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