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观察】让历史文物“活”起来 让青海故事“热”起来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21 09:13    编辑: 许娜         

  文物是活着的历史,是人类文明的见证。青海这片古老的土地,不仅有万古江源,还有悠久历史,仿佛一条不息的长河,奔涌着无数灿烂的文化浪涛。拉乙亥遗址、喇家遗址、沈那遗址、柳湾遗址、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卡约文化、辛店文化、诺木洪文化、都兰热水古墓群等等,留下了我们的祖先生活劳动的痕迹和推动历史向前的脉络。除了考古遗迹和文物,青海还有许多红色文化遗迹和革命文物,如循化西路红军革命旧址、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红军沟”长征标语、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青藏公路建设指挥部旧址(将军楼)等,在青海历史长卷中留下了感人至深的篇目和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保护文物的本质就是保护历史,护佑文化传承,维系文化认同,绵延民族精神,意义重大。不仅如此,一个地方的文物资源也是经济资源,促进当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对于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青海来说,文物资源蕴含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是打造旅游产品的吸睛点。除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文物资源也会带来很多社会效益。丰富的文物资源展现出青海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可以加深人们对中华文明的认知,展示的是我省文化形象,发挥的是社会教育功能。揆诸当下,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民心善政,而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稀有性甚至唯一性特点,文物利用的前提是文物保护。一方面我们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守住底线,秉持始终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的理念,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实施好文物保护重大项目,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还要出台相关加强文物保护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大对文物犯罪的防范和打击力度,提高文物保护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另一方面我们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文物利用必须合理适度,绝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在利用过程中对文物遗迹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不能因为过度保护而让文物遗迹丧失应有的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积极探索文物活化利用路径,激发出历史文物资源的生命力,需要我们在文物保护和管理、研究和发掘、修复和展示、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守正创新,注重科技赋能、发挥市场作用、强化平台建设、夯实人才根基,在创新文物价值中焕发文物新生。文物活化利用也让文化惠民更有成效,比如碳十四测年法为科技考古注入了新血液,3D、VR技术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考古沉浸式体验、文创产品以及《如果国宝会说话》等文物主题节目带来的“国潮”新时尚,都在用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方式以史育人、以文化人,增强文化自觉自信,助力文明交流互鉴。青海也应该吸收好的经验做法,创新发展“文物+旅游”“文物+教育” “文物+传媒”等跨界融合新业态。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实现从文物资源大国向文物保护利用强国跨越的关键时期,也是文物事业发展在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发挥文物工作独特优势、展示真实立体全面中国、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的战略机遇期。青海各级地方政府和文物工作者应该肩负使命和责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统筹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文物遗址考古发掘研究、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弘扬、精品文物展示利用、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等,讲好文物保护利用青海故事,为新时期青海文化事业再添新彩。(秦睿)